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婚外情的,我和我前妻没离婚,但跟第三者生了一小孩,小孩以三岁了,因现在跟第三者不和,她说要去告我,我用坐牢吗?用付她的青春费吗?小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我能要回小孩吗?

离婚
2018-10-24 14:5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见,法律并不是规定有外遇方少分或不分来保障无过错方权益,而是赋予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来对其进行保障,这种主张应该在离婚诉讼提起的同时提出,如果离婚不被允许,无过错方是不能依据该条款来主张损害赔偿的;而当无过错方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时,在当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则还可在离婚一年内提出。
    另外,法律并不是简单地采用“外遇”概念,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这种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需要无过错方来举证的。
    但总体来说,因为一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另一方在分割财产上是会有一定优势的,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应该注意对家庭共有财产、对方外遇证据的收集与举证,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一方坐牢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1、原先是离婚的,归男方抚养,男方坐牢了。这个情形下,女方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如果双方经济能力相当,孩子又长期与父亲共同生活,那么监护权很又可能判给男方。
    2、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的,因为男方坐牢,不可能履行扶养义务;
    3、如果男方出狱后,要抚养孩子,他也只能起诉重新变更抚养权,并且要得到法院的支持才行;十岁以上的孩子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如果男方短期出狱,要求小孩重新归男方抚养是不行的,只要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哪一方,是不允许擅自变更的;
    5、如果男方入狱期间,小孩能不能委托他人照料,而不是给女方,是不行的;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父母对于子女的扶养。
    如果是女方坐牢,也可以对比上述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