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要做引产,医院要求引产证明。办理引产证明又需要户口本,我又没有,所以能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去做引产手术吗

2018-10-24 15:5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4)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的,并办理《住房产权登记证》的。  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仅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 你好,离开户籍所在地有赴异地居住30日以上趋势的成年育龄妇女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外出申请,携带以下资料到镇(办)人民政府计生机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资料有:
    (1)村(居)出具的《外出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
    (5)已生育子女的,提交避孕节育措施情况汇报。
    (6)违法生育的,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规定,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经其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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