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结婚 男方户口想迁到女方户口,但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委不给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合法吗?他们的说法是,这边的户口人数太多。。。。。。女方既嫁,就去男方那边办。可我老公是大学集体户口。我们都在女方所在地工作。打算在这边定居,但暂时买不起房子。

2018-10-24 16: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因此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结婚必须到乙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结婚证的办理对于户口所在地时有要求的。
  • 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需持证件为: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婚嫁原因)

    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搬迁原因)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户口迁移流程:

    在原居住地开无犯罪证明,在迁入地开商品住宅房的证明。

    带上所以证件及复印件,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等等,去迁入地申请落户。

    申请报告写好后按照迁入地社区——迁入地协警处——迁入地的顺序进行盖章。

    盖好章提交好资料,过若干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准迁证。

    拿着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去原居住地办理户口迁出,他们会给予准迁证的第三联及迁出证明,原户口本作废。

    拿准迁证和迁出证明去迁入地办理新户口本。
  • 关于在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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