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次录用能约定试用期吗
2020-07-15 17:1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第三条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考察期。
不可以随便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用人单位随意约定安排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能多次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只要是用人单位不变,该用人单位就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纠纷
1700
续签合同能否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纠纷
1610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
12190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
17886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
34300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动态
4682
约定试用期要依法行事
仲裁案例
48442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甘南律师
甘南找律师
甘南律师
甘南合同纠纷律师
甘南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甘南合同审查律师
甘南借款合同律师
甘南买卖合同律师
甘南租赁合同律师
甘南律师
合作市律师
迭部县律师
临潭县律师
碌曲县律师
玛曲县律师
夏河县律师
舟曲县律师
卓尼县律师
甘南房产纠纷律师
甘南公司法律师
甘南合同纠纷律师
甘南婚姻家庭律师
甘南交通事故律师
甘南劳动纠纷律师
甘南刑事辩护律师
甘南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