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丈夫2011年8月离婚,离婚是我提出,因为男方多次出轨还有了孩子,但是他不愿意把我的孩子给我,我先选择了离婚,但我现在想把孩子要回来,不找到能不能要回。

离婚
2018-10-24 19:0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双方可以先就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但是如果双反没有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但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并没有说明出轨一方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有什么劣势,更多的是考虑对于孩子成长更为有利或者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 一、 a,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b,父亲的个人财产; c,你的产权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 a,夫妻共同财产; b,夫妻共同财产;
    三、 你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女方,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女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女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四、 一般不会。子女抚养的裁判另有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