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房山阎村的【农村户口】,我媳妇是昌平的【非农户口】,11年结婚,媳妇户口没有迁过来,现在媳妇怀孕,我想知道新生儿的户口上在哪,北京市有法律条文规定。像我这种情况,新生儿必须随母亲上非农户口吗?我很纠结,这两个区的派出所我的咨询过,都说必需随母亲,为何土生土长的庄稼汉,生出来的孩子的成份就变了呢?网上我看的,有人说,新生儿可以自己选随父还是随母,那现实生活中,到底是啥样子的呢?

2018-10-24 19:4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供父亲身份证、户口簿和母亲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生的证明。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还要计划生育处罚过了证明。
    一、新生儿/孩子怎么上户口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 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为此,需完备下列手续:   
    1、 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2、 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 其父在济常住《居民户口簿》(内页复印件);   
    4、 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 其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生儿落户备查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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