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进单位时,单位帮我们购买了生育保险,我生完了政策内的第一胎,现在本打算生政策内的第二胎,才发现单位已经停止帮我们购买十个月的生育保险了,请问我要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2018-06-13 01:5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采取的办法是女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社会保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采取的办法是女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实行定额结算。这种结算办法的主要步骤是: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共同核定早孕诊断、中孕检查和早、中、晚孕不同方式的流产、引产比例,不同分娩方式及各类产时并发症比例。  
    (2)对上述各类不同情况下分娩的诊疗项目、收费范围及标准,对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逐项审核,测算出不同情况下生育诊疗最高限价,作为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最高标准。  
    (3)核算上年度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以保障基本为原则,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确定生育诊疗项目及收费的统筹范围。适当预测生育医疗风险金后,确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向社会医疗机构公开招标。  
    (4)按amp;quot;总量控制,结构调整amp;quot;的原则,与中标医疗机构签订定点合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医疗机构定额结算。  
    (5)建立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诊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考评、监督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育医疗社会化管理。
  •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制度新政策适用范围扩大、缴费比例降低、待遇标准明确,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参保职工住院时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种定额确定标准为: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2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800元。  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医院2400元。  剖宫产: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500元,一级医院4000元。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定额标准在以上分娩方式的基础上增加600元。  生育津贴标准及产假规定:  凡按
    0.5%比例缴纳的行政机关、全额及差额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凡按
    0.9%比例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正常生育的,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产假30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可延长至半年。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院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同时实施节育手术的,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产后放置宫内节育器,按产假另加2天;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  男女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与1994年颁布、至今仍处于amp;quot;试行amp;quot;地位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呈现出适用范围扩大、缴费比例降低、待遇标准明确等亮点。  老办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而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及其职工或者雇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和《社会保障amp;quot;十二五amp;quot;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这将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缴费比例降低  与老办法一样,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以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表明单位无论招用男、女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生育保险,体现了生育不单是女职工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家庭乃至社会责任的理念。  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
    0.5%,比现行规定的1%左右大幅度降低,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后实施。征求意见稿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明确了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为有效控制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缴费比例超过
    0.5%的,应当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待遇标准明确  征求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即个人不需要支付费用;对于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征求意见稿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明确了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  考虑到公共卫生服务已包含了部分孕产妇检查项目,征求意见稿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 有关生育保险哪里买的相关解释如下:女方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社保里面包含了生育保险。如果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
    带上身份证与户口本到社区(或街道)办理。个人参保也有两种方式:1: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必须缴纳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江门最低标准每月个人要交约300元)。2:以家庭户参保的,只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了。
    (每月每个人约25元,但这种方式是要,家庭户里所有人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才行)。以这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缴纳,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申领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如果你是明年八九月份生小孩的,建议你马上参保,才来得及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100%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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