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出来的女大学生,毕业后把户口迁回原籍,但是村里的非农业户口。2009年结婚,老公也是因为上学把户口迁到西安,后又因为工作迁到甘肃,后来打算回老家,老公的户口迁不回他父母所在地,只能夫妻投靠到我的户口上,是我父母的村子。现在我们的孩子户口也是在我父母的村子。现在的情况是,我们一家三口都是农村非农业户口,生孩子时,国家有规定,每个孩子补助400元,但必须是农村户口。而且生孩子还可以报销住院医疗等。我因为是非农业户口,什么政策都没法享受。而且现在农村都有养老保险,医保卡。请问我这种情况,在国家的医保,养老等方面有什么政策,应该怎么办?

2018-10-24 20:1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其中100元、200元为特殊群体缴费档次)。
  • 非农业户口申请条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办理流程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是在缴纳该养老保险的15年后,再办理户口”农转非“,在当事人的年龄达到60周岁后,就可以享受该养老保险的待遇;
      
    2、当事人可以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前,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村会计)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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