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两口子结婚12年了,后发现老婆外遇,只现场看到,没有确切证据,后来再盘问她也不承认。我们有一12岁的儿子,婚后有住房一套,只有地皮证,没有房产证。有车一辆。现开了一商店,记在女方名下。我是自己做生意的,有一定的存款,但是我老婆不知道,想问一下,如果我提出离婚,这些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算?能不能让她净身出户及索要赔偿?

离婚
2018-10-24 22: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规定是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抚养和监护孩子的法定义务。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是要平分的,关键是看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房子虽然是结婚前买的,而且写的他的名字,但如果是你有出钱付首付或者还房贷,你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他有家庭暴力,你可以提供受伤的证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