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表哥撞到一一个路人,对方是轻伤而肇事车没有任何处理就开走。这算逃逸?请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表哥撞到一一个路人,对方是轻伤而肇事车<p>没有任何处理就开走。这算逃逸?请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2018-07-06 10:2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怎样才算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交通肇事中只有发生重大事故,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一般说来,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大致分为3类:犯罪情节一般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犯罪情节一般的,通常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是1人以上重伤过,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或者是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额较大,起点在3万元到6万元之间的。因这些犯罪情节较轻,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肇事后逃逸就是肇事者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这是一种特别恶劣的情节。至于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人身和财产直接损失额,起点在6万元到10万元之间;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这些属于影响更加恶劣的情节,一般会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逃逸致人死亡在社会中造成的影响特别恶劣,被害人长因肇事者逃离现场而无法得到及时抢救导致死亡,这是最恶劣的情节,应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你好,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有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本文主要介绍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以及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感谢您的阅读。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逃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逃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