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两是介绍认识的 我们都对对方没什么感情 没订婚她就怀孕了 订婚后的两天 她在她妈店里把我叫过去要求打掉 这样我就和她妈还有她去了医院打掉了 而且我和她都已在打胎证明书上签了定 当时我就把手续费给了 之后她在医院打针 调养身体 问我要钱 我过去就和她说分手 她不同意 要我给她五千块钱才肯放过我 其实我早就想和她分手了 看她怀孕了 又不肯打掉 我就没提分手了 那知道刚订婚后她就要打掉了 我就决定要分了 打胎后的营养费是不是我一定要给了她 才能和她分开呢 我什么都不要她退 只要求她和我分开 她爸妈不来找麻烦就行了 这几天她要的钱又加陪了

2018-10-24 23:2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时,婚姻期间所取得的钱要怎么分?以离婚时嫁妆的处理问题为例,离婚时嫁妆的处理问题,需要看嫁妆是在什么时候陪送的。
    (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
    (二)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