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个事情想咨询您一下,我和我媳妇的户口都属于西安长安区,我媳妇是陕西省铜川人,我们现在都在沈阳打工,去年我们结婚我媳妇户口转到我家,我们6月份生的小孩,这几天我妈去给我家孩子办户口,所有手续都齐全,但是人家说是我媳妇身份证不是我家那边的,我媳妇的户口在我家户口本上呢,但是一直没有顾上在我家办理身份证,人家说是必须办当地的身份证才能给我家孩子落户口,我想知道有没有这个政策还是户籍科的人胡搅蛮缠呢?其实办我家那边的身份证也是非常应该的,关键现在我媳妇还在坐月子,还要照顾孩子,沈阳离西安也挺远,去挺费劲的,所以我就想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个政策?谢谢

2018-10-24 23:2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事实上,孩子与女友之父母不是父母子女关系,故孩子无权继承遗产。
    二、女友父母可与孩子真实父母之间对此事言明,以防止出现麻烦。
    三、女友父母可以采取遗嘱将财产归你女友继承的方式排除此风险。
    四、因孩子既非女友父母亲生,且并非他们直接抚养,因此风险较小。
    五、从法律上来讲,这种行为具有规避法律的性质。
    六、综合来看,就你女友父母来说,他们风险不大,但若出现孩子违法,可能会由女友父母承担责任,当然,最终还是要由孩子真实父母承担。但多少会有些麻烦。
    总之,在继承上基本上不会出现你所担心的问题。
  • 新生儿落户口办理程序:  
    1、用医院开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此过程最好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还有就是一定要起好名字后办理。没有名字,就没有办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开具介绍信(一般仅仅要女方的开就可以),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面签字盖章。一般就是找单位上的妇联主任。  
    3、拿着介绍信和盖过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4、到要落到的父/母单位(比如,你孩子要跟父亲落户,就到父亲单位)的户籍协管员那里开具落户介绍信。  
    5、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落户介绍信、要跟随落户人的户口到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 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没有户口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但在实践操作层面,还要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
    虽然没有户口,但可以用出生证明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也可以用DNA鉴定来确认亲子关系的存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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