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有外遇,我怕他对我不利,我的身体也不好,我能立遗嘱吗?我想把我的那部分财产留给我的小孩,我能委托我的亲人管理分配我的财产吗?我的遗嘱该怎么立?请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2018-10-25 03:1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有如下规定: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怎样立遗嘱?
    可以采取公证遗嘱,让公证人员到家里坐公证也可以,不用到公证处去办理。也可以采取自书遗嘱,条件是有2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无利害关系人就是与继承没有关系的人。
    也可以采取录音遗嘱,条件同自书自书遗嘱一样。遗嘱要写明遗产的范围。把自己的合法遗产让谁继承写清楚。
  • 1,父母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并且可以指定由任何一个或者几个子女继承,也可以指定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遗嘱中未分配遗产的,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