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感情不和想离婚,早几年前我过年跟客人打小牌,她就拿刀剁我,给劝架客人的手划开了,有暴力倾向,那时候因儿子小所以维持到现在,中间也多次提出离婚,到现在就是不签字 ,现有两套还建房《还没分下来》另建有占地180平米三层房 当时花20万,现在儿子18岁了,房子合同现金都在她手里,我估计不到准确数字,我现也找一女的交往两年了, 她也知道,她想让我净身出户,我这情况如果离婚法院将怎么判?

离婚
2018-10-25 06:2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净身出户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对方自愿履行净身出户的协议,那么对于双方来说肯定是可以的,只要依照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净身出户中关于财产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关于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方面的协议是无效的。
  •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