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户口怎么迁到农村户口所在地

2020-07-16 09:4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 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到所在的城市,写出个人申请,迁移户口理由等,报公安机关审批,经城市公安机关同意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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