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公司在北京,上班地点在甘肃省嘉峪关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注明公司为我缴纳社会保险。我2011年5月入职,到2019年我想辞职时发现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现在我让公司为我补缴社会保险,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补缴,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7-16 10:3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 你好!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 补办社保问题可依法向社保机构申诉。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