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不少于四个月,怎么也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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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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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拒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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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拒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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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