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哥哥一天晚上喝醉了,借款签了2000元的债。 他喝多了,记得他给了对方五千元钱。 现在对方只还他借的2000元,其馀的3000元不承认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20-07-16 12:0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欠款起诉,有没有欠条无所谓,承认不承认欠条无所谓,欠款只要有欠钱的事由证据就行。欠款与借款是完全不同的,借款没有借条就不能起诉,就无法起诉。没有借条,从法律角度讲是没有借钱,法律是只认证据的。
    二,欠款很多情况是不打欠条的,比如拖欠工资,一般都不打欠条,打不打欠条一样可以起诉,有劳动合同有劳动事实就可以。比如欠货款,有不有欠条无所谓,只要有买卖合同或货物签单就可。
    比如欠赔偿款,只要有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证据就可以。不管欠什么款,只要有事由证据就可以了,也就是什么时候欠的什么钱。三,不承认欠条可申请鉴定笔迹。
  • 欠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若是没有欠条的话,则可以以转账记录、收据等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
  •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