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现从四川赶到温州来看孩子,男方百般阻扰,找借口不给见,孩子具体住址也不告知,这样的情况对离婚女方争取抚养权有利吗?还有就是男方把孩子100天的照片给弄得乱七八糟,是不是可以通过这样的行为说明男方对孩子不够在乎呢,孩子也是爷爷奶奶在带,称得上是留守儿童,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女方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的概率高吗?还有就是在女方不在期间,男方做生意亏了,这些债务算共同债务吗?所有的借款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算共同债务不?请赐教

离婚
2018-10-25 08:3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哪一方提出离婚,不影响抚养权的分配。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上诉到法院判决,通常会考虑双方的紧急情况,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如果男方有婚外情,女方在债权债务分配上是处于有利地位,但是正如你所说,证据的收集比较难,另外这种有利地位表现得也不明显。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父母一般抚养孩子到十八岁的。
    至于债务,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   A、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B、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D、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