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是在广州打工时认识两年结婚的。结婚前,我老公家的房子是破房子,具体形容来说就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家里没有一点像样的家具和电器,唯一值钱的就是一个电磁炉,真可以说是家徒四壁,穷的叮当响,这是他家结婚前的状况。

    结婚前我们把房子重盖了,盖房子的钱是由我和我老公在一起两年攒的钱,盖房子的时候,我爸和我兄弟也去帮忙,因为钱不够,我爸也拿出来一部分钱,还借了一部分钱,就这样把房子盖起来并结了婚。至于结婚时候给我的彩礼钱,是我老公去借的朋友的,这个钱也是由我们自己还的,结婚所有的家具(除了床)都是我爸给我们购置的。结婚后,我把我结婚时的磕头钱及压柜钱全部拿出来还了帐,结婚后两年,我们积蓄在广州打工,我所有的积蓄都全部拿来还账了(因为我丈夫的父亲在他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婆婆没有经济能力),所以一切都是我和我老公在还账。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想问一下我们的财产该怎么分配??



(现在很急,回答的越详细越好。谢谢!)

2018-10-25 09:1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离婚后,如果父母还活着,不存在继承,因为人没有死亡没有遗产产生,也就不能办理继承。
      父母离异后,一方如果死亡,或者两人死亡。属于死者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
      三方继承权利均等,继承份额均等。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离婚如何分家产?婚后获得财产,是共同财产,如离婚要分割,适当照顾女方。抚养费,按当地生活水平给付。婚后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共同拥有,如果离婚,可以确定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可以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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