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在外打工的女孩,23岁,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父亲滥赌的家庭里,我父亲是一个残疾人,从小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就是妈妈打工一个人挣钱来养家还要供我上学,我的爸爸为了叫妈妈拿钱就经常打妈妈,还拿我来威胁妈妈,但是妈妈想到我还小就都忍了,我的妈妈只有四十几岁看起来像六十几一样她很累,前几年我的父亲欺骗我和妈妈说他在外地做生意叫我们在家里借钱,结果他是在外地被传销了,去年他回来了,我也在工作了,我就每月给他900元生活费,结果他打牌输了告诉我他钱不够用就叫我给他打钱,前几次我都相信了,后面因为我也在外面打工也要生活,我就说发了工资给他打,他发短信威胁我,现在养成了他一没有钱了就发短信打电话来骚扰我,这个月我发了工资就没有给他打回去了,他就是把他逼急了他啥子事都做的出来,他叫我们都不好过,他虽然是残疾人但是他可以行走,也是可以出来工作的,只有四十几岁我和他谈过,但是他不仅不反思还说要把事情闹大来威胁我成为焦点新闻人物,他喜欢赌还赌的很大,我很无奈,我该怎么做,我的妈妈在外地打工身体不好,想和他离婚,可以吗

2018-10-25 09:5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人跟残疾人可以离婚。离婚和是否残疾无关吧,就好像他们之前结婚一样,孩子要看年纪,太小的判给母亲,大一些让孩子自己选择。不过另一方还是要支付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抚养费,直到成年为止。
    财产如果没有婚前公证过,那就平分。当然了,这还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收入多少以及身体状况酌情处理的。也可以更具双方自愿的原则来按双方的协议来分配。
  •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能够认定为上述情况的,则可以认为夫妻双方不用共同承担这份债务。
  • 如果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要怎么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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