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没结婚时 因为有了孩子,想打掉他想尽办法不让我打胎,当时我也没钱了,钱都借给他了, 我还丢着他借我钱的录音,他也不给我钱打胎,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当然能留下最好了,但是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父母没同意前结婚登记,可是因为当时和父母说谈恋爱的时候父母不同意,母亲说的话我觉得不在理,所以当他提出来让我偷出户口也的时候,说咱们不结婚,你自己拿着户口页好,说他们那就有人嫌他们女儿找的对象不好,说什么跟别人登记了,用尽各种办法让我偷出户口页,最后我偷出了户口页,去民政局的时候他说只是去问问,看能结婚登记不,我们就去了,到那我看他那样子是要直接登记,我就说我不想在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登记,他说为了孩子咱们早晚得登记,怀孕期间我几乎没有和外界接触过,因为我本身就是内向的一个人,一直在听他说这个说那个,时间长了就犹如洗脑了一般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因为我觉得他是要娶我的,所以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欺骗我,登记后我跟家里说了有孩子了,家里就想着愿意的话就快些办理婚礼吧,一般农村都是要彩礼的,可是他居然不给我彩礼,都不想让我有个风光的婚礼,人一辈子就结婚一次,我也不主张裸婚的啊,再说当时他跟我说的时候也没说不给我彩礼,也没说不风光办婚礼的啊,在孩子不到六个月的时候打胎了,打完胎做完月子他也没有来看过我,也没有问过我一句身体怎么样了,他家人也没有一个来看过我的,打胎钱也是我家人出的,现在我跟他说离婚,他不同意,他这么对我,我现在都恨死他了,让我还没结婚就要离婚了,让我低人一等,所以我不可能和他在一起了,而且他还拿着我的东西不给我,我想问下,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离婚吗?离婚他欠我的钱还有打胎的钱会还给我父母吗?我会得到精神补偿吗?这个算是诈骗吗?因为他根本不爱我,他就是想骗哥媳妇回家...他这样对我可以证明他本就不爱我,而自谈的对象没有爱,而且不想给彩礼的算是炸骗吗?

离婚
2018-10-25 09:5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