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作为买方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如果交付时仍然存在问题,买方可以拒绝接受交付。如果是交房后出现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