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母娘离婚后有再婚,再婚的丈夫有两个弟弟,其中一个是精神病人,跟他们住在一起,另外一个住在外地。

     现在这个再婚的丈夫已经病故,他的这个精神病的弟弟无监护人,当地居委会为省麻烦就骗我丈母娘当了这个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现我丈母娘不想当这个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居委会说没办法一定要她当,所以想通过法院来解决这个监护人的事。

 

    现想请教一下,这个被告人要写上居委会,还是那个在外地的弟弟,或者是这个精神病人呢?

离婚
2018-10-25 12:1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和精神病人离婚能诉讼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提出诉讼,可以由本人亲自出庭或请代理人代为出庭。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对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提出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且必须是他本人的意思表示,任何他人不得代替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规定,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指定代理人代理当事人参加诉讼,但这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禁止代理的强行性规定。
  •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精神病史者的对方可以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准予离婚法定理由是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但具体到本案,则应分析被告的精神病对婚姻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准予离婚。这一司法解释的意见在新修订的婚姻法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这种精神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普遍应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