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预售合同可以取代销售合同吗?

其它
2020-07-17 07: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通常情况下,我们签署的预售合同基本都是在商品房预售的时候,这种合同一般都是在新建商品房尚未完工,开发商在售楼部预售房屋时使用,一般签署预售合同后,开放商会将该合同拿去对应的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 预售合同属于正规的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对相应的条款应当仔细核查,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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