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十年前有人欠我四万,我起诉了,我胜诉了,可是到现在人家都没有还钱,法院也执行不回来,因为他是外地的,他现在他要起诉我们当地的法院,人家提出疑问,比如没有欠条,只有复印件,而现在所找不到原件了,二十多年的是早已经忘记了,现在改怎么办

2020-07-17 09:2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贷或者是债权债务关系,除了借条或者是欠条外,还需要收条、人证、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进行补充证明,才能够确认借贷关系真实有效的发生。?尤其是对大金额的借贷关系,更加需要这些证据的补证,仅仅有借条或者是欠条,法官是不会支持的。
    ?因为在现在的金融社会,银行业如此发达,进行银行转账也是非常便捷。除非是小金额的钱款支付或者是恰好存有大金额钱款,不然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钱款支付的。没有银行转账记录和凭证,法官一般是不会采信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
  • 因为民间借款纠纷被起诉,可以聘请专业民事律师参与法庭答辩
  • 借款被起诉,可以通过法庭调解和对方协商还款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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