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出资支付首付,但双方一同还贷,写共同名字,现在还没有结婚那这套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2018-10-25 17:3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要看婚前支付的是按作个人财产计算的。婚后还贷按共有财产计算。
    2、要看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只登记为一人的,只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的相应补偿,房屋债务归所有权人。如果登记为两人共有的,没有注明共有份额的,一般均分。
  •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在协议书上写明房屋一人一半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是来证明房屋是由男方出资,那您胜诉的可能性就很小。
  • 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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