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离婚协议如何做

离婚
2020-07-17 13:5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的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 协议离婚需要两人到民政局办理,携带好两人的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同时起草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好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婚生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