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未成年少年,最近一件事情让我和我的家人很苦恼,我家婆婆公公拆迁分得7处房产和120万现金,我公公婆婆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最小,我公公还开了个厂,现已经把四套房子外加100万和厂全给了我舅舅,本来打算给我妈和我姨妈一人一套房子和十万块,但我舅舅死活不肯给房,但是房产证名字已经一套是我妈一套是我姨妈的了,房子都是在奥体中心,每套都是至少一百多万,现在我家舅舅舅妈选择以死相逼,天天逼我婆婆公公,我公公都快给他逼的下跪了,他还是不肯收手,我公公听他的,送了他一辆越野车,三十多万,而且,我家舅舅和舅妈对我公公婆婆很不好很不尊重,我家舅妈指着我公公婆婆鼻子骂,我舅舅直呼我公公大名说xxx我警告你,这个家我说了算,这样的儿子养了有什么用?而且他还在外面搞外遇,已经花了很多很多钱,LV包 玉镯 金项链 金戒指...送了那女人很多很多,都是我公公的血汗钱,他从来都不上班,任何东西都是我公公给他的,她还不知足,还要以死相逼,现在我公公再跟我妈和我姨妈商量房子让出来给他,我婆婆已经两天不吃饭了,我现在真的很急,真的很像知道我们应该怎么做,难道真的把房子把什么都给他吗?那样我公公婆婆会生气一辈子,他明天会和我舅妈离婚,娶那个女人,然后给我舅妈两套房,再和那狐狸精结婚,并把他父母接南京来住送他们一套房,他还动不动就给她父母汇钱,给他爸买九五之尊,我想说凭什么啊,他对我公公婆婆他亲爹妈也没这么好过,现在我公公婆婆日常的消费几乎都是我姨妈和我妈在扛,我姨妈家不富裕,我家也不富裕,但比姨妈家好,我姨妈是个老实善良的人,他现在有让房求安生的想法,凭什么什么都是他的,我还想说,以前房子是我公公婆婆和我妈姨妈一起盖得,我舅舅那时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他并没有参与,而且那时的钱也是我妈和我姨妈在饭店帮人洗碗赚来的,现在家庭条件好了,怎么我舅舅就变成了这样?硬是在逼我婆婆公公的命!我妈今天放了狠话说法庭上见,你先把你的一百万掏出来我和我姐把各自的十万掏出来,平分!我妈知道他拿不出钱来,因为都给他拿去养女人了,顺带说一句,那女人来南京了,给他住的宾馆1200一晚,我想问,打官司我们能赢吗?如何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因为现在最重要的是我婆婆公公的晚年幸福!求各位律师帮忙解答!分不多,但我真的很急,才想到这个办法,我一未成年,想为家里做点什么!

2018-10-25 20:1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1、婚前买房,共同还贷型:这种情况,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均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还贷一方能够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
    2、一分不出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婚后共同买房还贷型: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房屋产权分割,需要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贷款没还清,还需要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4、闪婚闪离型:指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有收入,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5、父母出资买房型: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6、房产证上多人型:房产证上有子女或父母的名字,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7、婚前共同卖方,登记一方名字型:如果有名字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未登记名字一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情况下,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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