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合同取消合同

2020-07-18 00:1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订立合同需注意什么
    1、担保问题。
    (1)保证。
    (2)抵押。订立抵押条款,
    (3)定金。一般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定金使用要慎重,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要使用定金;第二,定金数额应不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第三,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
    2、预付款问题,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
    (1)是选择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2)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法院管辖条款时,应注意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合同履行地、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及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并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4、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问题。
    (1)合同的签字盖章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
    第二,合同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
    (2)合同的公证和鉴证。
    5、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问题。
    (1)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合同形式方面应注意,有的合同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有效。
    (2)合同的内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1
  •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如果既不符合约定解除的条件,又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一方选择违约解除也可以。但合同另一方有权选择同意解除合同,对方承担违约金或者不同意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选择权利。
  • 根据《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等涉及合同后果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并因此可能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39;合同订立后因商业风险等发生的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此类合同的amp;quot;显失公平;必须发生合同订立时,如果合同订立以后,因为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属于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于这种类型的可撤销合同,注意几点:
    (1)因一方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如损害到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对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则不用考虑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撤销合同。
    (2)并非所有的合同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只有合同的受损害方,即受欺诈方、受胁迫方等才享有撤销权。
  • 用人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相应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工受伤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即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第10条规定:“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