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夫妇,婚后若一方房产能不能赠予对方,若能的话,这个程序该怎么走?公证过了能不能过户?在赠予后属于不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公证
2018-10-26 02:4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但离婚协议的内容仅对夫妻二人有法律约束力,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
    2、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经过公证后,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但受赠人出现以下法定行为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财产。《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公证的好处:
    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能够避免婚后的经济纠纷,尽量地减少双方对婚后生活预测的心理落差,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和谐共处。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这个房产妻子没有份。不需要财产登记。
  • 同居关系期间作为个人财产: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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