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与抚养孩子有关吗

离婚
2020-07-18 12:5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