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户口在北京,十四年前我有个非婚生子女,当时孩子的户口落在母亲的老家。现在我已经和孩子的母亲结婚了,请问能否把我的孩子户口迁到我的北京户口上?

2018-10-26 09:4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婚生育属于违法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应当由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进行处罚,也就是处罚权在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而不在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求交纳6000元罚款后再给你家孩子落户口是违法的,超越了职权。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从来也没有非婚生子女落户需要交纳罚款的规定。
    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户政科反映情况,或者向市公安局法制办或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公安机关履行行政职责为你家孩子办理落户手续。
  • 你好,结婚不一定需要迁户口。 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前后,必须将户口迁移到一起。是否需要迁移,取决于双方的共识或需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
      
    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3、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生身父母。
      
    4、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谁。比如,书信、、音像材料等载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当生父或生母拒绝承认亲子关系时,可以通过的方法确认其生父母。亲子鉴定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对比遗传基因来确认血缘关系的一种手段,准确率很高,已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并为司法实践所广泛应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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