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先男方借了女方钱,男方没有支付女方的钱,因此和女方说,现在可以贷款,但是必须成家的人(即有结婚证得)才可以贷款,我们可以先去民政局办个证,等借完款,再去离婚。女方起初不愿意,但是迫于男方一次又一次的借口和女方急于要回自己的钱,就同意和男方一起去领这个结婚证了,领证的第二天男方确实就去借钱,而且也将钱在女方的一再追要下还给了女方。但是男方却找各种借口说没时间去办离婚手续。到目前为止大概有两年了,男方一直不去和女方办理离婚手续,而且男方和女方也有两年多没有见面。女方每次找男方去办理离婚手续,男方都说在外地或者各种理由去拒绝。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和女方的婚姻属于什么性质,女方应该怎么做才能在损失最少而有快速的和男方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要起诉结婚证在男方那里,女方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18-10-26 11:2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写起诉书,到立案庭立案,缴费,立案庭把案子缴业务庭办理,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 有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求你将离婚破裂的原因写清楚。如果离婚的原因是由于他的过错引起的,如果你要求你将他的过错描述在离婚协议中,比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其实,如果是协议离婚,你们对此问题再进行争议已没有很大的意义,在夫妻感情破裂原因中,直接以“感情不和、性格不和”等模糊词语进行阐述就可以了,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争口气”的思想是不可取的。
  • 对于对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