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是外地的,他们全家都常年在宝鸡打工,到现在还没有回过他们老家,我是宝鸡本地人,我的户口还在我们村里,结婚证也在我们宝鸡办理的,我们结婚两年了,现在还是第一胎,我想在我们村里要一个准生证,妇联不给办理,以我嫁出去了为由,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8-10-26 12:3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还是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齐相关资料到部门办理即可。

    2、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为了宝宝顺利出生,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乡)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应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准生证。
  • 准生证办理流程: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一般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如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男女双方婚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以方便准生证的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 办准生证需要的证件: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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