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的财产转让卖给了我,那是我们夫妻的财产?

2020-07-19 05:5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的情况,《婚姻法解释
    (二)》第22条规定分为婚前行为和婚后行为区别对待: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关于夫妻共同房屋的分割方法问题,《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夫妻财产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1、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明确归一方的以外。
  •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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