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是城镇户口,另一方是非农户口,独生子女费如果发放的??

2018-10-26 14:5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农业户口是城镇户口,没有区别。
    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 按规定是工作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但实际发放中,又分几种情况。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单位或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聘用单位且已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按照第
    二、第三项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2002年之前,没有工作单位的农民的独生子女费由村里承担,而2002年之后的由国家统一发放。
  • 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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