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一个人到民政局能得到离婚协议吗?

离婚
2020-07-19 10:1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要有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及要盖生效章,生效后6个月才能起诉。
  • 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签署后在民政局备案才能生效,所以民政局是有离婚协议书的备案的,可以在民政局查询,若您想问的是民政局是否有离婚协议书的模板,一般来说都会有的,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
  • 民政局一般有离婚协议书的框架,需要夫妻双方就内容进行填写。建议有条件的当事人在去民政局之前自行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因为在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对双方而言效力最高,若将来发生争议,该离婚协议是重要的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