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北京的前几天见个律师,想打的是财产分割官司,律师说我的案子先交五千前期代理,然后打赢官司在按照百分比的提成,但具体提百分之几他说到时协商,请问他这样收费合理吗?要是合理的话,我自己觉得我应该能拿到五十万之七十万的赔偿,我该付给律师百分之几的提成?而且我的官司就在北京请问我还需要单付什么餐饮费,车马费之类的 吗?

2018-10-26 21:5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的方式有两种:
     
    1、立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2、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也可以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均分,债务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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