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有三年了有两个女儿 都判给了前妻 我在那里盖了房子 离了 我什么没要 房子都给了她 小孩 没有抚养全 平时我去看小孩 她家人  不给看 反对 不给小孩喊我爸爸  我现在想要回一个 我怎么才能要回来 要走什么法律  我要回来 要给那边钱吗  如果给  需要给多少 谢谢

离婚
2018-10-26 22:2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男女双方想离婚,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性质上说,属于共同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属于双方或一方的收入,无论各自收入的数量多少,也无论其中一方有无收入,夫妻作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