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爸爸找我妈妈离婚,但是他在外面有外遇,我们亲戚亲眼看到过。他现在想钱,想分我们家的房子。我们家属于拆迁户,现在分了两套房子,三个门面。之前我老房子的时候,重了二楼。当时重二楼的时候,我爸爸没在家,没拿过一分钱,全靠爷爷,亲戚那些帮忙。他在外面和那些人鬼混,根本就没管过这个家,没为这个家尽点力。我和哥哥读书,他也没拿过钱给我们交学费,和生活费,根本就没管我和哥哥。他不仅不拿钱回来,还把家里的钱拿出去,在外面拉外债,那些人都跑到家里来找我妈妈要债,他欠的债都没用在家里。全部是他一个人在外面用了。我们家本来开了一个小店。他有暴力倾向,把家里的东西砸了,而且还打我妈妈,不要我妈妈开店,他也不找事情做,天天在家看电视。现在我妈妈也没有收入来源了。他现在天天在家里闹,脑袋家无宁日,爷爷婆婆都喊他滚,他现在就想要房子,他想把房子拿去卖了变成钱,用完了之后又来缠我妈妈。我妈妈不给他房子,说把房子给我和哥哥,我爸爸不干,天天在家里闹,这个事情通过法律途径怎么来解决呢?我妈妈又权不把房子给他,给我和哥哥吗?

2018-10-26 22: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