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晚婚,于今年三月二十顺产一胎,六月十四公司要求上班,第一日就降职,且在我产假期间,所有员工都加薪。人事以我请假过久取消了我的加薪并取消了我年假。现欲离职,可否索赔?

2018-10-27 08:3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期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擅自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撤销用人单位的错误决定。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继续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 晚育可享受的假期: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法定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 离职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为: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