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员工请病假3个月后,假期已满但未续假和办理任何手续是否可以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2018-10-27 10: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在职期间患病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可以先以电话沟通,然后补交书面病假申请,如果未提前知会公司,事后也未知会, 也无法提供相关疾病证明,一般公司旷工达三天及以上视为自离。
  • 关于病假时间和工资,劳动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处理自动离职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自动离职员工怎么处理? 自动离职的,劳动合同不能自动解除。
    “自动离职”仅仅是一种暂时离岗的状态,并非已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41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明确规定。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法律中并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自动解除。
    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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