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自2004年入职用人单位,单位一直没有为我们买住房公积金,2012年8月我们离职了,要求单位为我们补缴住房公积金,却遭到拒绝!我们向公积金中心投诉,也按其要求交齐了投诉材料。公积金中心也受理了我们的投诉,但之后总是说建设银行查不到单位的缴存比例,要等到银行查出用人单位的缴存比例才能进行追缴。如果银行一直不把缴存比例发给公积金中心,那我们的公积金怎么追回来呢?我们该怎么办?

2018-10-27 12:0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离职时,单位有权扣除公积金吗? 离职时,单位没有权扣除公积金。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封存手续应由原单位到缴存银行网点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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