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碰到网络诈骗。昨天中午在网站上看到“上海海文音像出版社”发布的高薪招聘兼职打字员的广告,出版社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 水电路54号,开出的兼职打字员工资不菲,每完成1万字的录入就有900元钱收入,且一个月须完成10万多字的文字录入任务。于是按照网页上的联系方式,立即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并加了对方客服的QQ号码。按照客服人员的要求,在指定账户汇入了100元审核费。今天中午,对方称公司送文稿和签订合同的人已来到武汉,但文稿未正式出版前需保密,为此他还需汇寄1000元保证金,才能签订合同。我没有同意。现在打电话也没人接听。钱也不退给我。我现在该怎么做呢?

2018-10-27 12:1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有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样在30日内会拿到工资的,比劳动仲裁快得多。
    (2)如果公司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的发放公司,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
  •   向用人单位主张退还保证金,用人单位未退还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改正。
      用人单位无权收取保证金,收取保证金是违法行为,所以无论是谁违约,用人单位都应退还保证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等等。
    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
    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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