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这里是一家培训公司,一位先生电话过来,因公司拖欠他本人的工资,他离职时,公司没有将工资给他,他将该公司告到劳动部,劳动部判公司将所有工资补发给他。但公司并没有给他,而是反告他参加了公司派遣他参加我司举办的培训,还出据了发票,但实际此人并没有参加我们公司的培训,我们是否可以出据这样的一个证明呢?

信托
2018-10-27 13:3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离职后,对工资有争议,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1、证明你跟原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杜绝双合同现象。
    2、从离职证明里面判断你在原单位的工作情况,节省背调时间。比如你如果跟对方打了官司,对方肯定是不愿意给你开证明的,就算开,也肯定会把这些写进去。
    3、从离职证明的日期中判断你离开工作岗位多久了。有些工作岗位,离开久了会生疏,求职者有时候为了能尽快入职会虚报离职时间。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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