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土地问题工地停工了,现大量工人窝工,老板不结工资,怎么办?

其它
2018-10-27 14:2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停工让员工待业还应发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 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针对“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 1、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假设你们单位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假设15日开始停工(停产),则15日至月底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也就是这段时间应该照常支付工资。
    2、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假设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上个月15日开始停工(停产),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那么从这个月1日开始,单位可以不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标准支付停工期间工资。比如江苏省规定的就是: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具体你们单位所在地标准是什么可以咨询下当地劳动部门。
    3、如果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停工、停产期间工资,你们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