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叫我到他工作的广告公司帮忙,不慎从高处摔下算不算工伤

2018-10-27 15: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公司上班期间受伤了,公司不赔偿怎么办?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操作:
    1、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为伤者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3、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受伤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 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问工伤的,才能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必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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