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的孩子如何判断离婚的孩子和女儿

离婚
2020-07-21 12:1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首先由双方协商,若无法协商一致,则由法院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特殊情形下随父亲生活。两到八周岁的子女,法官会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通常考虑孩子的意见。
  • 离婚时,孩子分配问题可以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的情况。

    3、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可优先考虑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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