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老板不肯发工资。请问是否可以罢工?
如果不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罢工呢 ???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期限就是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除非碰到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双方可商定延期一个月支付工资。超过时间,你就有权讨薪。
或是到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
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可以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
二、第三款分别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第十一条第六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违反《
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
当意识到老板欠薪时,就要开始收集
证据了,主要目地就是为了起诉。(证据收集的越早,越容易收集,如果等到真的起诉时在收集,证据可能已经被销毁了。)向法院起诉时,除了提交我们收集的证据外,还要提交劳动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以及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争取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